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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要用途 | 营养强化剂 |
| 生产许可证编号 | 见包装 |
| CAS | 107-35-7 |
| 型号 | 食品级 |
| 包装规格 | 1*25 |
| 外观 | 白色结晶性粉末 |
| 保质期 | 24个月 |
| 有效物质含量 | 99% |
| 主要营养成分 | 牛磺酸 |
| 含量 | 99% |
| 是否进口 | 否 |

一、产品简介
牛磺酸(2-胺基乙磺酸、氨基乙基磺酸)
含量:99%
CAS:107-35-7
分 子 式:C2H7NO3S
相对分子质量:125.15
二、产品性状:
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。无臭,味微酸,水溶液PH值4.1~5.6。略有苦味或虾香味。熔点328℃,故在通常烹饪等加工中很稳定。易溶于水(12℃,15.5%),不溶于乙醇、乙mi、丙tong。对,酸、碱、热均稳定。
三、产品用途:
营养强化剂。可用于乳制品。ying幼儿食品及谷类制品,饮液,乳饮料,儿童口服液,配制酒,豆奶粉、豆粉,豆浆,果冻,果汁(果味)型饮料,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。
四、限量:
1.GB 14880-94规定用于乳制品、ying幼儿食品及谷类制品、强化饮料,0.3~0.5g/kg;乳饮料、饮液,0.1~0.5g/kg。
2.GB 2760-2002(g/kg):配制酒0.1~0.5;果冻0.3~0.5;豆奶粉、豆粉,0.3~0.5;豆浆、豆乳,0.06~0.1;儿童口服液4.0~8.0;果汁(果味)型饮料,0.4~0.6;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110~140mg/100g(相应营养型乳饮料按稀释倍数降低使用量);果冻0.3~0.5mg/kg;果汁(果味)型饮料0.4~0.6。
3.FEMA(mg/kg):焙烤制品250;肉制品585;汤类500;小吃食品2100;无醇饮料30;早餐谷物1000;油脂565;干酪630;禽类550;蛋类190;鱼类190;加工蔬菜200;调味品1125;甜沙司、肉羹汤、复水蔬菜375;坚果制品640;代乳品190;代糖品3750;调味香料70000。
4.GB 14880-2012(使用量g/kg):调制乳粉0.3-0.5;豆粉、豆浆粉0.3-0.5;豆浆0.06-0.1;含乳饮料0.1-0.5;特殊用途饮料0.1-0.5;风味饮料0.4-0.6;固体饮料类1.1-1.4;果冻0.3-0.5。
5.中国台湾卫生署,2009-1-22:可用于各类食品中视实际需要适量使用(限于补充食品中不足之营养素时使用)。
